原标题:追加起诉4起案件、有家庭骨肉分离30年余华英案细节最新披露
今天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此次重审,从司法程序上确保公平公正,从事实的层面看是因为发现了余华英遗漏的罪行。经查明,被余华英拐卖的人数增加了6人,共涉及4起案件。重审过程中,更多的案件细节被披露,法治在线记者独家采访了追加起诉案件的当事人。
被拐卖人数增加6人
新增哪些犯罪事实?
余华英,1963年出生,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0年,王加文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在此次追加起诉的四起案件中,其中有两起为余华英与龚显良共同实施,另外两起是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共同实施的。
余华英案重审追加犯罪事实一:
拐卖谌江华、谌江海案件
在公园附近将谌家二兄弟拐走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1993年2月28日,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在贵州省安顺市熙郊公园附近以带被害人谌江华、谌江海去游戏机室玩游戏为由,将谌家二兄弟从安顺带至贵阳。因认为谌江华年龄较大不好卖,就将其安排在贵阳的一家游戏机室打游戏,将谌江海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以3500~45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户人家。
因余华英放弃了对哥哥谌江华的拐卖,检察机关建议以“拐卖儿童犯罪中止”定罪量刑。而对于案件的亲历者、被害人谌江海来说,公诉机关查明的这一犯罪事实的每一个情节,都有着刻骨铭心的回忆。
谌江海:肯定是痛恨人贩子,他们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让我从小到大想家的苦,这不是说用语言能表达的。
谌江海回忆,当时不到5岁的他和9岁的哥哥谌江华一起跟随父母来到贵州安顺,当时由于父母做生意十分繁忙,小江海就一直由哥哥照看。
谌江海被陌生人用一包山楂片带走了,直到要上火车时,小江海才意识到这不是家的方向。
被拐到河北邯郸后,记忆随着时间逐渐模糊,想家的思念却没有消散一分。
记者:你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被卖到河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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