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7日)上午,记者从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宁乡市人民法院获悉,“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此前报道: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对被告人吴治勇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对被告人龙天恺、任罗生、薛现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
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被告单位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谭华等6名被告人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从业禁止终身;
对被告人周正茂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对冷经科等4名被告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22年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该自建房系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村民吴治勇家民宅,因违法违规建设、改扩建等原因导致倒塌,造成54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伤和严重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吴治勇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无设计资质人员龙天恺进行设计,雇请无施工资质人员任罗生、薛现棕违法违规建设、加层扩建房屋,将违法建筑出租用作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在发现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出现明显倒塌征兆的情况下仍未采取紧急避险疏散措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吴治勇还伙同他人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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